关于推荐中国花卉协会绿化观赏苗木分会会员和理事的通知
中国花卉协会 http://hhxh.forestry.gov.cn2010年01月28日来源:
中国花卉协会文件
中花协字[2009]27号
关于推荐中国花卉协会绿化观赏苗木分会
会员和理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花卉协会,深圳市花卉协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绿化观赏苗木行业的交流与合作,维护行业秩序和利益,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花卉协会决定筹备成立绿化观赏苗木分会。2009年3月6日,中国花卉协会在杭州萧山召开了绿化观赏苗木分会筹备会议。根据筹备会议的决定,拟请你们推荐绿化观赏苗木分会的会员和理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推荐
(一)推荐条件
1、单位会员
(1)各级业界相关协会;
(2)以绿化观赏苗木为主业的生产经营企业;
(3)绿化观赏苗木科研教学单位;
(4)其他相关单位。
2、个人会员
(1)热爱并支持绿化观赏苗木事业的有关部门领导;
(2)在绿化观赏苗木行业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3)热心帮助我国绿化观赏苗木事业发展,并对我国绿化观赏苗木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人士。
(二)推荐方法
1、推荐名额不限,以自愿为原则。
2、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花卉协会与本地区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征得这些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后,将绿化观赏苗木分会单位和个人会员推荐名单和推荐表寄到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二、理事推荐程序
(一)推荐条件
1、单位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的;
(2)自有苗圃规模500亩以上的;
(3)苗木年销售额(自产自销)500万元以上的(以2008年底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个人
(1)在全国苗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家;
(2)全国重点苗木产区的省级林业种苗管理机构负责人;
(3)省花卉协会或全国重点苗木产区县的花卉协会负责人;
(4)在花卉界享有较高声誉,热爱并支持苗木产业发展,对中国苗木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推荐方法
1、理事名额及区域分配
绿化观赏苗木分会第一届理事会拟设理事100名,名额分配表如下:
浙江7名、江苏7名、山东7名、河南7名、广东6名、四川6名、河北6名、湖南5名、湖北4名、上海4名、北京4名、江西4名、福建4名、安徽4名、天津3名、重庆3名、云南2名、辽宁2名、陕西2名、广西1名、山西1名、贵州1名、海南1名、黑龙江1名、吉林1名、宁夏1名、青海1名、新疆1名、甘肃1名、内蒙古1名、西藏1名、深圳1名。
2、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花卉协会和深圳市花卉协会商本地林业种苗站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后按以上分配名额推荐(推荐的理事应为推荐会员单位的负责人或个人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花卉协会通过与本地区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征得这些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后,将绿化观赏苗木分会理事单位和理事推荐名单、推荐表寄到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加入分会的会员和理事,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国花卉协会章程和分会工作条例,自愿加入分会,热爱绿化观赏苗木事业。
(二)为确保分会的正常运行,将对会员和理事收取一定金额的费用(赞助费、会费等)。收费标准将由分会筹备委员会提出方案,由分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三)推荐名单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所附推荐表,于2009年12月20日前报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联系人:马平,电话:0571-86043413,传真:0571-86094709,电子邮件:zjhxw2005@163.com,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路226号,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邮编:310020。
中国花卉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汪秋君、孔海燕,电话:010-84238543。
此文件的电子版本已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单位,供转发填表使用。未收到邮件的单位,可到中国花协网站(www.chinaflower.org)“协会通知”栏目内下载。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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